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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侵权案原告获赔6万元

2008-09-02 17:55:54 来源: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我院知产庭依法对一起域名侵权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2003年8月,原告戈壁合伙人有限公司通过中国万网注册了域名whamsports.com。2004年5月,原告戈壁公司授权原告上海旺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该域名运作“玩家体育”网站。被告梁海在担任原告旺腾公司总经理期间,擅自将被告上海谷高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域名管理联系人,此后又将域名从中国万网转移到境外域名注册服务商,并将域名非法解析到两被告运作的另一网站。原告戈壁公司和被告谷高公司曾为域名的归属产生争议,经生效判决确认归原告戈壁公司所有。据此,两原告请求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戈壁公司经济损失27万余元;赔偿原告旺腾公司经济损失23.5万余元;共同在报纸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我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戈壁公司对系争域名享有合法权益,应予保护。两被告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理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原告旺腾公司提出的索赔是基于其对域名所作的宣传投入,但因域名已经回归原告戈壁公司所有,且无形资产的投入并不当然构成其损失,故对旺腾公司的损失主张不予支持。此外,两被告委托发布的律师声明有不实内容,构成商业诋毁。我院据此判决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戈壁公司经济损失6万元;共同在《解放日报》刊登声明,为原告旺腾公司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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