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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伤人庭外和解纠纷 【已回复】2010-05-13 20:34:38 匿名(222.243.169.*)家人在今年春节时,和一个同村的小混混发生了点小纠纷,嫂子拿起桌上的塑料饮水杯,本来是想吓吓他,但是失手扔出,砸到了对方的眼睛,后对方去鉴定为轻伤,两家同意庭外和解,对方一开始答应3万7和解,但当签协议的时候突然改为5万,此事因此被撂下,一直未果,这种事情,做为我们一方应该怎么办?只是轻轻砸了下,索要5万?对方称自己在市里有人,走法律程序没用~ITLaw于2010-05-14 16:32:44回复:
如果到现在公安机关没有任何措施的话,那么说明已经不构成犯罪了。
对于赔偿,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进行赔偿。 - 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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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天前 l李根儿(61.178.193.*)在一个小卖铺中买了两瓶农药,欠了钱。而去还账的时候,铺中老板应记错了钱,把我给打了,后来经公安机关处理后要求对方赔款3600元医疗费,而对方不同意赔款,此事因此被割下,这种事情,做为我们乙方应该怎么办?对方称自己在市里有人,走法律程序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