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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3-20 15:13:36 倪先生(121.25.164.*)
    我于数月前在某IDC服务商处租得独立服务器一台,当时的服务条款我们认真看过后,发现并无一台服务器限制开设网站数量的条款。
    该公司在昨天向我发送一封电话邮件,声称服务条款变更,所租得独立服务器上,用户不得开设5个以上的网站。
    请问律师,该服务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与该服务商咨询时,该服务商声称原有的服务条款不再作数,请问该公司针对该事件,是否已经构成商业诈骗?
    ITLaw于2009-03-26 21:39:23回复:

    这个属于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由于电子合同易修改,建议对此进行公证保存。以便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争议时,有合同予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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