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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5-10 20:11:31 匿名(58.50.12.*)
    我的一个朋友以借钱的名义找我借了六百块钱,还有把我银行卡上的五百块钱也没经过我的同意也取走了,因为银行卡当时是她用我的身份证去办的,所以她也是知道密码的,但是钱借了之后就查无音信了,我去了他家去找他,他父亲说他已经帮他还了五六万的债务了,那些钱全都是他在外面借的,找他父亲,他父亲说没钱还了,我就到他的邻里打听了一下,他也还欠别人的钱,但是数目都不大,这样我可以报案吗?还有最重要的是当时他找我借钱的时候,没有写任何的欠条之内的东西,感觉被朋友利用了朋友之间的信任.谢谢帮我解决问题好心人.
    ITLaw于2010-05-11 12:16:28回复:

    不管有没有借条,只要有款项转账凭证等还是可以要求归还的。不过没有借条维权起来会有一定难度。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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