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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9-07 17:53:29 匿名(60.216.170.*)
    律师你好,请问,如果一个个人要发展网站,利用包月广告盈利,如地方门户和一些教育资讯类的站点,请问用什么形式最合理呢?是否需要进行税务的处理?属于什么税呢?还请律师您给个相对详细一些的信息提示,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好久。。
    ITLaw于2009-09-08 02:13:16回复:

    严格来讲,网站提供广告的话,应当有经营广告的许可证。但是因为网络监管比较滞后,至今未有工商部门严格对网络广告进行监管。若正常缴税的话,应当按照广告费进行浇水。由于现在监管的局限性,你可以出具服务费等形式的发票进行报税。

  • 相关评论
  • 289天前 ITLAW网友(222.72.133.*)
    如果没有这个ICP证是否可以像楼主说的,利用ICP备加开具服务费等形式的发票进行报税即可?这样的话,注册10万的公司即可经营网站?敬请回答,谢谢。
  • 289天前 ITLAW网友(222.72.133.*)
    经营广告的许可证 是不是指ICP证呢?这个证貌似需要100多万的注册资金公司才有资格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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