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庄律师我有份协议咨询下您 【已回复】2009-09-24 12:44:11 匿名(119.145.150.*)我在跟个旅行社谈合作,他们列了份协议,我看了之后觉得很不合理而且很霸王。
下面是合作协议的文本:
本来是合作协议,他写成 网页推广合作协议书
甲方:XX旅游网(我是甲方)
乙方:XX旅游公司
为了提升网站于企业品牌,本着遵守自愿、平等、合法、诚信的原则,以互惠互利的合作方式决定签订本协议,达成的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网页制作,提供网页技术服务。设计的网页各项费用由甲方负责。网页的宣传必须是积极的、真实的、有利的,不能有欺骗和不健康的内容,网页的具体内容和相关图片由乙方协助提供。
二、为保证乙方的品牌,网页上添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必须是乙方的员工与联系号码,甲方不得独自操作团队和散客,否者视为违约,双方将撤销合约并网站归乙方独自管理。
三、乙方有义务对网页的潜在客户进行积极的跟踪和提供相关的资讯服务,乙方有权管理网页和修改网页内容。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场所(一张办公桌、一张办公椅、水电、网络),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办公室所有电脑、网络的维护与技术支持。
五、旅行社若为网站带来商业广告效益,所收取的广告费除去40%的广告制作成本以及服务器空间域名维护成本费,剩下60%利益各占一半。通过网页宣传直接招揽的团队、散客所赚取的利润按比例分成,70%归甲方所得,30%归乙方所得。
六、结算方式:团队、散客方面,客人团款结清后,乙方应按没每团或散客实际产生的利润结算给甲方;广告费结算方式:按每个季度结算一次。
七、双方有义务对协议的条款保密。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九、协议期限是三年,即从200X年X月X日到从200X年X月X日,协议到期后,乙方有权优先权利续约。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双方有义务共同遵守、共同维护该协议条款。
就这么多了·麻烦律师帮我看看,开头写着为了提升网站于企业品牌,后来提及的为提到甲方的品牌等等。ITLaw于2009-09-26 10:01:15回复:该协议一经双方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对于利润的结算方面的条款不具有很强操作性,建议在流程上予以明确,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