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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6-17 20:53:59 匿名(124.119.234.*)
    你好!庄律师,请问如果在网站上挂广告而且收费,听别人说要去办理增值业务许可证和广告发布许可证,请问这些证是必须办的吗?不办的话我照样挂广告收费可以吗?都说是上有政策下又对策,我们不做违法的事情,这样能有对应的其他办法吗?
    比如:给别人开广告发票内容写招商费、加盟费、合作费什么的。
    如果我的广告金额比较大,比如一个图片位置收了1万元/年,这样要向哪个部门缴税吗?(好像成为纳税户还要办所有的有关手续,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什么的吧?)为了不惹出不必要的麻烦,我在开具收据时候应该怎么写?
    谢谢庄律师,
    ITLaw于2010-06-18 06:42:15回复:

    刚开始小范围的话可以暂时不办。但是如果做大了,建议还是取得相应证照。发票开什么项目还是要有税务局核实,如果该项目付款人可接受的话也没有什么问题。当然,你们之间的合同要与发票项目相对应。

  • 相关评论
  • 600天前 ITLAW网友(124.119.234.*)
    您说小范围是指什么啊?我是在市里开的网站。能所清楚点吗?谢谢!
    我不是开的发票,是开的收据,税务所也管吗?
    我和客户之间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只是在收据上写明的,广告投放日期和截止期,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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