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名誉 > 咨询内容
  • 2009-09-01 10:00:48 匿名(58.250.193.*)
    XX也叫XX是个婊子,XX捡了个破鞋,打过两次胎,跟几个男人上过床,是男人就去勾搭的烂货!
    XX都写的是实名。以上的内容算不算是侵犯人权???能不能去告她?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谢谢!!!
    ITLaw于2009-09-02 10:51:21回复:

    这个属于诽谤和侮辱了。你可以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相关评论
  • 55天前 ITLAW网友(175.151.28.*)
    说xx超市耍无赖,抓不到偷钱的人,就把责任算到我们收银员头上,让我们承担!这社会还有讲理的地方吗?在qq签名上写这个违法吗?

提交评论

  • 网站名称的法律保护
  • 域名律师教你:保护域名,保护财富
  • BBS登记、审批及备案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