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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学生网站犯法吗? 【已回复】2010-04-15 10:08:48 E文(183.34.154.*)我做了一个学生论坛,论坛的副标题为——“XX学校学生网站”,并没有标注官方,也没有直接用了“XX学校网站”作为描述,我们下意识地加上了“学生”字眼,就是为了告诉大家这是学生做的,非官方。现在学校找到我,说这样是犯法的,要我们去除学校的全称,因为挂了学校的名称,我说我们以一个学生作品来运作,从来没有说过属于学校承认,他们说这样会造成别人的误解,以为是学校承认的,我就很郁闷了,我写学生网站别人还要误解我没法控制啊!先不说ICP专项备案的事,请问这样是否犯法,如果犯法我们应该怎么改?谢谢您!ITLaw于2010-04-15 11:30:22回复:
虽然学生网站属于公益性的,但是使用学校名称帮助网站宣传确实不妥。建议不要将学校名称作为网站名称,但是在网站说明中可以注明学校学生网站。


